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 ,主要由植物的绿色茎叶吸收,并传导至全株和根部,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、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比较有效,可有效防除稗草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马唐、鸭趾草、反枝苋、藜、苣荬菜、播娘蒿、小蓟、香薷、苘麻、苍耳等多种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未经试验,严禁与其它除草剂混用。施药时应注意防止飘移,以免邻近农作物受害。
2、本品对铁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,应使用塑料瓶存贮,在低温条件下有结晶析出,使用时稍稍加热,使其溶解,不妨碍药效。
3、本品配制药液必须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洁软水,用泥水、脏水会降低药效,施药前后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,严禁污染河流、池塘和水源,用后的空瓶、器械严禁盛装食品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。
4、施药后3天不可割草、放牧及翻地,以免影响药剂的传导使药效降低,施药后4小时遇大雨需重喷。
5、施药时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。避免药液溅及眼睛、衣服和皮肤。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,喷药后要彻底冲洗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 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.误服:若误服,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。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和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%。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