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前或初期施药,施药间隔10-15天左右,注意施药时全株叶片均匀喷雾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代森类与内吸性肽嘧啶核苷酸抗生素类复配而成的杀菌剂,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病原菌体内丙酸铜的氧化,干扰菌细胞壁几丁质的生物合成,阻碍芽管和菌丝体的正常发育,最终导致其死亡。按登记剂量使用时,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
2.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。
3.本品不能与酸性、碱性或含铜的农药混用,如前后分别使用,间隔期应在7d以上。
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5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6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、口罩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.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;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;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无专门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