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在水稻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喷施,间隔7天再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内吸低毒杀菌剂,对稻瘟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,能够被水稻
各部位吸收,并积累到叶部组织,从而发挥药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、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。
2. 应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,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口罩,施药
后应用肥皂水清洗手及接触的皮肤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、鸟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蜂的
影响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4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 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6.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使用中或使用
后如果感觉不适, 应立即停止工作,并采取急救措施。
不慎溅入眼睛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
不慎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
疗。
不慎接触皮肤:立即脱去污染衣着,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
皮肤、头发、指甲等。
不慎吸入: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,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贮存于干燥、通风、阴凉防雨处、并远离明火及火源,置于儿童触
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.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