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飞虱卵孵盛发期施药,亩用本品3-4克,兑水40-60公斤均匀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新型的高效低毒新烟碱类杀虫剂,兼具胃毒及触杀作用,具有更高的活性,作用速度快,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,不要迎风喷药,以避免吸入药雾。3.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,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防止由口、鼻吸入。4.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不可将废液、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7.对鸟类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;天敌放飞区禁用。8、孕期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吸入,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。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