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末期或纹枯病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。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属苯并咪唑类与三唑类混配的杀菌剂。对水稻纹枯病有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、本品不可碱性农药及铜制剂混用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施药时避免对水源、鱼塘等水产养殖区的影响,禁止在鱼塘、河流附近施药,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,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。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开花植物花期、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、养蜂区禁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鸟类保护区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、用药后包装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勿污染环境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,再用肥皂清洗,然后用清水冲净。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. 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 需进行人工呼吸。请医生诊治。5.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、运输时,严防雨淋、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避免与皮肤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