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使用本品应在发病初期7-10天施用1次,最多使用2次,本产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
2. 大风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作用于神经结合部后膜,通过与乙酰胆受体结合使昆虫异常兴奋,全身经挛,麻痹大而死。对拟虫菊酯类、有机磷、氨基甲酸甲酯类产生抗性的害虫亦有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最多使用本品2次。本品在推荐剂量下对农作物安全。
2.本品对人、畜、桑蚕、有毒,禁止到放蜂处及鸟类密集处使用,禁止在桑叶及周围使用,以免产生药害
3.施用本品应防止药液流入江河湖泊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施药具.用过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应将用过的包装物作深埋或焚烧处理。
4.开启或使用本品时,应穿戴好防护用品。作业前不 能饮酒,作业时不能吸烟,作业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,更换衣物。
5.本品勿与碱性物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)混用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如药液溅及口、眼或皮肤,用碱性肥皂洗涤,再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送医院治疗。
2.如误服本品,对症治疗,及时催吐洗胃,保持安静。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。
3.如吸入本品,应从速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,接受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的库房中,防晒、防雨。远离火源与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小心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