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用于梨树黑星病叶片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1-2次,每次施药间隔10-15天,注意重点对植株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苯醚甲环唑和甲基硫菌灵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菌剂,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,阻止真菌的生长,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对梨树黑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;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,对梨树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2. 本品在梨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3. 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5. 本品对鱼、水蚤、藻类、家蚕有毒。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用药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6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有刺激性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