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水稻破口抽穗期施药,每亩兑水40-50升,齐穗期再喷施1次,每隔7-10天施药一次,最多连续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,是一种广谱性内吸杀菌剂,能防治多种作物病害,具有内吸、预防、治疗作用,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,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对水稻稻瘟病、梨树黑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能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; 不能长期单一使用,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、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 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4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皮肤、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眼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
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标签送医就诊。
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
3、眼睛溅入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
4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
5、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,就医。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储存于通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防雨处,远离食物、粮食、饲料、饮水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下易分解。应与氧化剂、还原剂、碱类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远离热源和火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