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水稻抛秧后5天左右,水稻缓苗后,拌细土均匀撒施,撒施时水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厘米,并保水5-7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受害杂草幼芽肿大畸形、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稗草、马唐、看麦娘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、节节菜、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配药及施药时,应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,带帽子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、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 2、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。3、用药前后正确撑握好田间水层管理技术,切忌断水干田或水淹稻心,出苗期不能漫灌、深灌以防产生药害,切勿将稻田水流入茨菇、荸荠等敏感作物田内3、秧板畦面要求平整。秧苗二叶一心后,应灌浅水,保证药效得到充分发挥。4、使用本品,称量要准确,本品不做喷雾,拌药土和撒施药土时,要尽量均匀,不可重施,或向大草处多施药。避免稻叶有露水。5、所有施警戒线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,洗刷施药用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。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6、本品对鱼及两栖类生物有毒,施药后田块避免向鱼塘排水,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8.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眼睛溅药: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送医院。
2、皮肤接触:脱去被溅衣服。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。
3、发生吸入:移至空气清新处。
4、误服:清醒时用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储存在通风良好、阴凉干燥的仓库内,并备有灭火器材。
2、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,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。
3、储存药剂的地方,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