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和低龄幼虫盛发期时使用,请于晴天傍晚均匀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杀虫单混配而成,具有较强的胃毒、触杀及内吸传导作用。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,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鱼、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洗手和洗脸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后症状为:抽搐、恶心、痉挛、呕吐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若认定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,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。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,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