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与每亩15-20公斤细砂土拌匀制成毒土,在蛴螬卵孵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。在花生的播种期可沟施或穴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对蛴螬防治效果较好的有机磷农药,具有缓释作用,持效期长,无内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烟草敏感。 2.本品对鸟类、家蚕、蜜蜂高毒,施药时应注意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立即覆土。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8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【1】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【2】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【3】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(注意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,远离儿童;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避光处;远离火种、热源,严防潮湿和日晒;搬运轻放轻拿,严禁脚踏、重压。 |
备注 | 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