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-10天,稻苗3-5叶期、稗草2-5叶期内,每亩用本品30-50克,兑水30-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一种是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,对5叶期内稗草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.水稻2.5叶期前对本品敏感,禁用;特别注意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。2.机插有浮苗现象且施药又早时,会发生暂时性伤害。遇高温天气也会加重对水稻的药害。3.严格掌握用药量,因二氯喹啉酸是激素型的除草剂,用药过量或重复喷洒都会出现药害,抑制水稻生长。4.二氯喹啉酸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,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,故下茬最好种植水稻、小粒谷物、玉米、高粱等耐效作物。5.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、大豆等敏感作物,特别注意施用过二氯喹啉酸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茄科、伞形花科、藜科、锦葵科、葫芦科、豆科、菊科、旋花科等作物。6.因二氯喹啉酸对多种蔬菜敏感,用药喷雾或用稻田水浇菜时避免接触到蔬菜上。7.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穿长衣长裤、戴口罩、手套等;施药时不能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及时洗手、洗脸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药剂对眼睛、皮肤有轻微刺激性。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在工作时或工作后如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用急救措施,携标签到医院就诊,不慎吸入,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;如有误食,立即停止,用大量清水漱口后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及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2.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。3.运输中堆码高度应不高于3米,装卸时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