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注:1.大风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,请勿使用本品。2. 尽量于作物生长的早期阶段或发病初开始用药,使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含有活性异构体-精甲霜灵,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,在多种作物上专用于防治卵菌纲引起的霜霉病、霜疫霉病、疫病、晚疫病和黑胫病和褐斑病等病害。 |
注意事项 | 1.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
2. 配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
3. 施药时,应带帽子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
4. 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5. 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,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沟渠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
6. 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7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一旦发生中毒,请对症治疗。
中毒急救:1. 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。2. 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3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进行人工呼吸。4. 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
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动物饲料、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2.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热源和火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