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防治时期应该掌握在稻瘟病发生前或初期施药,每亩兑水30-40公斤,均匀喷雾。2. 大风天或预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触到药液,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,不要引吐,立即携此标签,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,如进行洗胃,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,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,按病症状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