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玉米苗后3-5叶期,一年生杂草2-4叶期,按推荐用量每亩兑水3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处理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三元复配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。对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每季使用一次。2、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,以免出现药害。 3、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、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。 4、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的敏感性差异较大,其中观赏玉米、甜玉米和爆裂玉米较敏感,应谨慎使用。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、混种田。 5、正常气候条件下,本品对后茬安全,但后茬种植甜菜、苜蓿、烟草、蔬菜、油菜、豆类需先做试验,后种植。一年两熟地区,后茬不得种植油菜。豆类、十字花科作物对本品敏感,施药时须防止飘移,以免其它作物发生药害。 6、用药结束后,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,清洗废液、剩余药液及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,更不可留作他用。 7、本品对鸟类、鱼类等水生物低毒,对藻类高毒,对赤眼蜂高风险性;使用时应远离水源施药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措施:如药液沾染皮肤,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;如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吸入,应立即转移到通风处;如误饮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将本品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密封保管,避免阳光直射、雨淋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