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无味,浅褐色至棕褐色固体颗粒。制剂用作除草剂防治花生田及甘蔗田杂草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仅做制剂加工。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场所。2、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衣、防护镜、口罩、手套等保护措施;操作时不能吃东西、吸烟、饮水等;操作完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部及其它裸露部位。3、避免吸入有害气体,雾液或粉尘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中毒现象发生。对眼睛和皮肤可能有刺激作用。不慎皮肤接触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。不慎眼睛接触,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。不慎误服,清洗口腔,然后大量饮水,不要引吐,就医诊治。若感不适,携此标签,请医生诊治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处理(清除污染物,注意生命体征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;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;避免太阳直射,保持温度不高于40℃;不能与种子、化肥、饲料、食品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