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 防治玉米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禾本科杂草,按推荐剂量,玉米3-7叶期,禾本科杂草1-3叶期(以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具有独特作用机制的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,本品具有作用速度快、杀草谱广且对玉米安全的特点,适用于杂草综合治理和防治已产生抗性的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请尽量较早用药,除草效果更佳,施药时请避免雾滴飘移至邻近作物。2. 本品耐雨水冲刷,药后3小时遇雨药效不受影响。3. 请勿将本品用于白爆裂玉米和观赏玉米。 4.如遇毁(翻、补)种,只可补种玉米,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。5.正常气候条件下,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,但后茬种植甜菜、苜蓿、烟草、蔬菜、油菜、豆类需先做试验,后种植。 一年两熟制地区,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。6.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、混种田。 7.本品对豆类、十字花科作物敏感,施药时须防止飘移,以免其它作物发生药害。8. 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戴口罩、防护冒等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。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药剂对眼睛、皮肤无刺激性。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如有误食可催吐,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。不慎吸入,移至空气流通处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远离食品、饲料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2.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。
3.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.0米,装卸时轻拿轻放。
4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