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稗草2-5叶期,每亩加水30公斤搅匀后喷雾1次。2、施药前稻田要预先排水,喷雾后1-2天内,田间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,除草谱较广,可防除稗草、双穗雀草、异型莎草、日照飘拂草、碎米莎草、萤蔺、日本蔗草、扁杆蔗草、鸭舌草、陌上菜、节节菜、矮慈姑、母草等禾本科、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于粳稻,处理后有叶片发黄现象,但在4-5天内恢复,不影响水稻产量。2、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用药后不要翻土,以免破坏药层,影响药效。4、用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施药后,立刻用肥皂清洗裸露在外面的皮肤,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清洗。5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此药。6、使用时注意按“农药安全使用规定”进行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有轻度刺激作用,经口毒性低。 急救措施:对症治疗,皮肤、眼睛接触后,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,误食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远离火源和热源,远离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及动物饲料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不得倒置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