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在虫害始发期至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本品杀虫作用较慢,施药后3—4天始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,有较强的触杀和内吸作用,可用于水稻稻飞虱、观赏菊花蚜虫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不可将废液、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。
2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、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5、建议与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能作为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4、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2、勿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运同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