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玉米3—5叶期,杂草2—4叶期,每亩兑水20-30千克,均匀茎叶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,本品具有作用速度较快、杀草谱较广的特点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. 请勿将本品用于白爆裂玉米和观赏玉米。本品不得用与玉米与其他作物间作、混种田。
3. 本品对豆类、十字花科作物敏感,施药时须防止飘移,以免其他作物发生药害。
4. 正常气候条件下,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,但后茬种植甜菜、苜蓿、烟草、蔬菜、油菜、豆类需先做试验,后种植。一年两熟制地区,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。
5. 如遇毁(翻、补)种,只可补种玉米,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。
6. 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、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,请勿通过任何灌溉系统使用本品,请勿将本品与悬浮肥料、乳油剂型的苗后茎叶处理剂混用。
7.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。配药及施药时,应带手套、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8.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对赤眼蜂有风险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。废弃物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9.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中。
10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溅入眼睛: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;接触皮肤: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 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