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在稻飞虱低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,均匀喷雾,虫量多或水稻生长后期应适当加大用药量和用水量。2.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和昆虫抑制剂类复配杀虫剂,主要通过触杀和抑制昆虫蜕皮作用方式,干扰新陈代谢,在推荐的使用浓度内对作物安全,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避免药液直接接触薯类、萝卜、白菜,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。 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.施用本品前、后10天不能用敌稗。5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 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
中毒急救:眼睛及皮肤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;不慎吸入,立即到通风处,呼吸困难者给输氧,并及时就医;误服中毒者应携标签立即就医,对症治疗: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 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于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通风,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