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水稻移栽后5-10天内,以稗草在1.5叶期,在田间直接均匀撒施。
2.施药时以晴天,无大风,中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前者为磺酰脲类选择性除草剂,具有内吸传导性,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后转移到植株各部,阻止细胞分裂和生长。主要用于水稻田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的防除。后者属激素类除草剂,水稻根部能将有效成分分解,用于防除水稻田1-7叶期稗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,整地须平整,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,严禁水淹心叶,漏水田药效欠佳。3.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眼镜、手套等,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4.用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,清洗器具的废水妥善处理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可做它用。5.乳油青苔或漂浮物,先趟开后施药,以免影响药剂扩散。6.水温低于摄氏12度影响药效发挥。7.严防吸潮,开袋后应立即使用,若药粒入水后,上下翻腾属正常现象。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,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等部位时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药液减到皮肤,应及时用水冲洗,并换洗衣服。口服中毒者应饮大量水催吐,不要用药物引吐,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