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香蕉采摘后浸果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咪唑类杀菌剂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。可用于 防治香蕉(果实)冠腐病、炭疽病、杨梅白腐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) 使用本品后的香蕉应当贮存7天以后才能上市销售。
2)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 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3)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 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。严禁将浸果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、湖泊、水渠及 水产养殖区域。
4)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5)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
6) 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急救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
眼睛接触:立即翻开眼睑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及时就医。
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
误服:如不慎误服,立即携带产品标签就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