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长旺盛期5-15厘米高时施药。 2.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,施药后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非选择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,是磷酸除草剂。具有杀草谱广、杀草速度快、杀草速度快、持效期长、耐雨水冲刷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,用清水稀释药剂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 2.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,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。 3.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、放牧、翻地等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雨靴等,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吸烟、饮水。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、施药器械等。 5.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.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、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。 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吞服,严禁引吐,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,及时携带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。 治疗:1)紧急处理:对症治疗、使用解毒剂、解除污染。2)禁忌:阿托品。3)插管洗胃后,给活性炭和硫酸钠。4)治疗:采用镇静安眠剂,每日肌肉或皮下注射1-5毫克/千克体重巴比妥,如必要,静脉内慢慢注射10毫克安定药;采用透析(加强碱性利尿)或血液参透排毒;心电图和脑电图监视:呼吸、心脏和中枢神经系统监测;如需要,进行输氧和(或)人工呼吸。大量误服时,医生监护应持续至少48小时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本品不能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盛装。置于儿童触及无关人员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