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用本品500-700毫升对100千克小麦种进行拌种后放置于通风阴凉避光处晾干后播种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,用做种子处理可防治小麦全蚀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药液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2. 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,在操作期间应注意劳动防护。
3. 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,勿与食物、饲料混放。 经处理的种子不得用于喂牲畜,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。
4. 处理的种子在播种后必须盖土。严禁禽畜进入。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
5 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、鸟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蜂的
影响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切忌污染鱼塘、水池及水源。
6. 勿将剩余药液、清理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用过的容器及废弃
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 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中或者使用后,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
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
不慎溅入眼睛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
不慎误服:无专用解毒 剂,对症治疗。
不慎接触皮肤:立即脱去污染衣着,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
皮肤、头发、指甲等。
不慎吸入: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,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贮存于干燥、通风、阴凉防雨处、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
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.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