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小麦3叶期至起身前,阔叶杂草3-5叶期,按亩用药量,兑水30-40公斤进行茎叶均匀喷雾,勿重喷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,选择性小麦田茎叶除草剂。可被植物根、茎、叶吸收和传导,茎叶吸收可通过植物的韧皮部向下传导到达根部;根吸收可通过植物的木质部向上传导到达全株,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,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,导致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除草效果。2、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,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使用,以免使杂草产生抗药性。
3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使用本品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,戴上帽子口罩,穿防护鞋,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;不可饮水、进食等;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,并及时更换衣物。5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;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在无风或微风(风力不大于2级)、气温15-28℃晴天施药,用标准喷雾器压低喷头或减压喷雾;严禁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。施药时注意风向,100米以内或下风种植有棉花、蔬菜、葡萄、果树等阔叶作物的小麦田,不能使用本品。7、喷雾器械要专用,否则极易造成药害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可能中毒症状:消化道症状,然后出现感觉异常、嗜睡、肌网无力和纤维颤动,严重者出现抽搐、昏迷、大小便失禁和心力衰竭。
2、皮肤沾附:立即脱掉被溅到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。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。
3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-20分钟,如配戴隐形眼镜,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,并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。
4、误吸: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症状持续,向医生咨询。
5、误食:立即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后,带标签就医。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