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使用,注意喷雾要均匀,纹枯病发生严重时,适当提高亩用药量至22毫升,或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,可防治水稻纹枯病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 2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手套、口罩、穿干净防护服,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3.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 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做深埋处理。不能污染水源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虾蟹套养稻田禁用;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禁止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. 施药时要均匀不留死角。 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可能造成皮肤或眼睛刺激。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。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 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-10℃或高于35℃。2.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3.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