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适宜施药时期:距枯霜期大约15~28天,吐絮棉铃在50%左右施药。2.本品应现配现用,喷雾时要均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。在棉花种植上做脱叶剂使用。棉田喷施本品后,可尽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,便于机械采棉和人工快采。 |
注意事项 | 1.注意施药期间的气温变化,用药后3~5天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℃,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,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。2.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等;不得吸烟、进食等;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防止由口、鼻吸入。3.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不可将废液、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6.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。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若误服,要避免催吐,立即漱口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请医生对症诊治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