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水稻分蘖期施药,每亩用药量兑水20-40公斤,排干田水使杂草露出水面均匀喷雾,两天后即可恢复正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,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并传导,能够有效地防除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。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,科学合理用药。
2.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。棉花、马铃薯、向日葵、甜菜、油菜、豆类、瓜类、果树、林木等对本品敏感,用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上述植物上。
3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雾器,以防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8.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请医生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,适宜储存温度为0℃~35℃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防雨淋。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