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新一代琥珀脱氢酶抑制剂类杀菌剂,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,对水稻的纹枯病有较好的预防、治疗作用,持效期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。
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等皮肤暴露部位,并及时更换衣物。
3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严禁将药液流和湖泊,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。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5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,如溅及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;如误服,立即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,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状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