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;2、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用户可根据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内吸广谱灭生性芽后除草剂,能有效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恶性杂草,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,广泛用于非耕地除草和作物播前或收割后免耕除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,稀释药剂须用清水,泥浆水会降低药效;
2.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钝化丧失活性,施药时间宜在杂草初期处于旺盛生长期到开花前,有较大叶面积能接触较多药液为宜;
3、晴天施药,现配现用,4小时内遇大雨会降低药效,酌情补喷,对杂草进行均匀定向喷雾,不使药液接触到作物上,以免造成药害;
4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、翻地等;
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低毒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他用;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
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,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,就医;误服应立即喝入大量水或牛乳稀释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不得贮存于金属容器内,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在运输途中,避免日晒、雨淋,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