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甘蓝小菜蛾幼虫1-2龄危害期始施药,一般在苗期和莲座期。
2.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优良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持效期较长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头晕、乏力,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,血压下降,呼吸抑制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,并立即携带本标签将患者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同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