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水稻抛秧后5-7天药土法撒施,施药时田间要有3-5厘米浅水层,施药24小时后田间保水5-7天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款由苄嘧磺隆和丙草胺复配、用于抛秧水稻田的除草颗粒剂,用于防除一年生杂草,如稗草,鸭舌草,节节菜,陌上菜,异型莎草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.靶田基肥不足或田块偏瘦时,建议增加适量尿素一起施用,不推荐增加本品用量。
2.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邻田敏感的阔叶作物。
3.用过后的包装等污染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污染水源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清洗。如不慎中毒,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