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,一般亩用量20毫升兑30公斤水后搅拌均匀常规喷雾,施药一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,可防治水稻纹枯病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
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2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(见图形
标识)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
手和洗脸。 3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
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不要污染水体,应避免药液流
入湖泊,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。 4.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
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
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,以免污染水源。5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
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6.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可能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。
2.眼睛溅入∶清水彻底清洗15-20分钟。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。
3. 误食∶请及时携此标签就医。如神志清醒,可饮用两杯清水。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。4. 皮肤沾附∶除去衣物,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。
如症状持续,请携此标签就医。被溅衣物需要彻底清洗后再穿着。5. 误
吸∶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向医生咨询。6. 给医护人员的提示:如误食,
可谨慎实施胃排空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 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,注意轻拿轻
放,以免损坏包装,导致产品泄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