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可采用机械或人工拌种两种方法。被拌种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。
2、使用时,兑水搅拌均匀后,按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苯胺类杀菌剂与三唑类杀菌剂的混配制剂,具有内吸、保护和治疗作用。种子拌种后水浸药膜不脱落,药剂有效成分紧紧包在种子周围,可有效的防治水稻立枯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种子拌种后,一定要阴干2~3天,等药膜充分固化好后再浸种。拌种后的种子不要在阳光下晾晒,以免影响药效。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。进行种子拌种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拌种器具,清洗拌种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,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3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4.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,也不要与未处理的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7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如有不适立即就医。
吸 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误 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,无特效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