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,按推荐剂量在稻纵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期叶面喷雾,每亩对水30-45升。2.防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两种作用机理的杀虫剂混配而成,具有内吸和胃毒作用。可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、二化螟、褐飞虱、稻水象甲、三化螟及玉米玉米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2.配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。3.施药时,应戴帽子,穿靴子。4. 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5.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6.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沟渠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7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中。8.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。9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10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11.对蜜蜂有毒。有觅食蜜蜂活跃的地方禁止使用本品。使用本品时不允许雾滴飘移到附近开花野草,树篱或其他开花作物上。如果在处理区域有大量的蚜虫、蜜蜂请不要施药。禁止在开花植物花前五天和花期结束后5天施药。12.本品为28族(双酰胺类杀虫剂)和4A(新烟碱类杀虫剂)族化合物,为防止和延缓可能的抗性产生,防治靶标害虫危害的当代,使用本品且连续使用不超过2次,在防治同一靶标害虫的下一代时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(非28族和4A族化合物)轮换使用。 制造厂敬告用户: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、操作和贮藏本品。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,一旦发生中毒,请对症治疗。 中毒急救: 1.
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
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,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3.
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.
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注意保暖和休息。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 需进行人工呼吸,请医生诊治。5.
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6. 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中毒时,请拨打中国疾病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咨询热线:400-650-5726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动物饲料、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 2.
本品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 3. 贮藏温度应避免高于35℃。 4. 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,以免损坏包装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3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