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花播种前拌种使用。
2.拌种时先将药液兑水拌成浆糊,再将种子倒入,充分搅拌均匀,务必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氯烟碱类杀虫剂,具有内吸、触杀和胃毒作用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。本品不易产生交互抗性,对棉花蚜虫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拌种和播种时应穿保护性作业服,戴口罩、手套等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鸟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播种后立即覆土。
3.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及其它可能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。
4.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,勿与粮食、饲料放在一起,不得饲喂禽畜。
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得做他用,也不得随意丢弃。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域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目前没有经口中毒报道,不慎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接触眼睛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不慎吸入,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若误服或中毒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