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用于防治烟草田一年生杂草,于烟草移栽成活后,晴天无风条件下施药,于杂草2-4叶期施药效果最好。推荐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于磺酰脲类除草剂,为选择性芽后除草剂。 |
注意事项 | ⑴严禁使用弥雾机施药。 ⑵配药时,先将本品用清水在小杯内充分溶解后,再倒入已盛水半满的喷雾器药桶中,加足水,充分搅拌,再加入洗衣粉液,搅拌均匀即可。
⑶在喷药时,应控制喷头高度,使药液正好覆盖在作物行间,沿行间均匀喷施。严禁将药液直接喷到烟叶上。
⑷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等;施药时不能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。
⑸使用本品前后七天内,禁止使用有机磷杀虫剂,避免产生药害。每季作物最多施用一次。
⑹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⑺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
⑻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⑴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流动清水冲洗。 ⑵眼睛接触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至少冲洗15分钟。
⑶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。 ⑷食入:该药无特殊解药,如误服,立即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、牲畜和火源,并加锁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