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发生高峰前期,大部分幼虫处于3龄以前,喷雾均匀。 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于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,作用机制是干扰这神经生理活动,刺激释放γ-氨基丁酸,而γ-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。对防止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,河塘等水域施药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鱼、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。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 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。 5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 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