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害虫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;对植株均匀喷雾;稻田喷药后田间保持3-5厘米水层3-5天;正午高温时段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,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水稻和芹菜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2.清洗施药器械或者包装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各类水体,未用完的药剂应原包装密封后保存。鱼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,严禁用于其他用途。4.本品对鱼类、和鸟类有毒,对天敌有风险,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和鸟类保护区,禁止药液污染河流等各类水域和土壤。避开天敌放飞期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6.水稻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14天;芹菜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10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。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。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进行人工呼吸,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5.误服:请勿引吐。立即携标签,送医就诊。对昏迷病者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注意防雨防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