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水稻移栽后5~7天,稗草1.5叶期用药,每亩用15~20千克细潮土拌匀撒施,施药时田间灌上3~5厘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、吡嘧磺隆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,主要用于防除水稻一年生杂草,如稗草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眼子菜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、水生作物等。
2、施药时田间应有一定的浅水层并保水5-7天,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。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。
3、露水地段、沙质土、漏水田影响使用效果,严重漏水田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对藻类高毒,应特别注意水系的保护。
5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6、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、穿用防护服、防护胶靴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。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洗脸。
7、使用后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,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、具体使用请参照说明书或咨询当地农技部门。
9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10、禁止在池塘里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
本品如果溅到眼睛、皮肤上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误服中毒,无特殊解毒药,催吐,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漱口,并立即携此标签速去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远离热源、火源,贮藏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儿童不宜接触处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