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甘蓝蚜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具有触杀、内吸等作用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,使化学信号传导失灵,击倒速度较快,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:该药对眼睛有刺激作用,接触部位皮肤干燥、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疼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