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,必须在播后苗前、杂草出土前施药,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酰胺类除草剂,可用于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。活性成分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,抑制杂草的蛋白质合成,致使杂草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地下水、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。2、本品有毒,勿将药液溅到眼内、皮肤和衣服上,严防由口、鼻吸入。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,操作时,严禁吸烟、饮食,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。3、喷洒完毕,喷雾器械应彻底清洗干净。4、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为: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。万一误服,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且应妥善保管,慎防误用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