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在早、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、抽穗期,卵孵化高峰后5~7天。或枯鞘丛率5%~8%,早稻每亩有中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主要用于水稻二化
螟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3.本品对鱼、虾、蜜蜂、家蚕有毒。远离水产养殖区,河塘等水体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鱼或虾鳖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;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;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6. 避免在阳光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。
7.为减缓虫害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。
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呕吐,头痛,恶心,无
力,胸闷,视力模糊,胃口不佳,抽搐,呼吸困难等。不慎接触皮肤或
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入口可用阿托品或解
磷定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也可立即引吐、
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
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
等。一旦发生中毒事故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:010-83132345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