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配制药液时,先用少量水将药剂配成母液,再加入(30-50)升水/亩,搅拌均匀,进行田间植株均匀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,在棉花种植上做落叶剂使用。被棉株叶片吸收后,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,便于机械采棉和人工快采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注意施药期间的气温变化,用药后3-5日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℃,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,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。
2、本品是接触型脱叶剂,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,使植株叶片充分着药,以达到最佳脱叶效果。
3、施药时不宜早于棉桃开裂60%,应在棉花自然吐絮率70%-80%时施药,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,施药后2天内遇到大雨,会影响药效。
4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注意避免药液污染河流、水塘及其它水体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
5、本品有毒,施药时,应穿戴防护服、戴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、胶靴,以避免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,严防药液由口、鼻吸入。操作时严禁吸烟、饮食,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服并用肥皂水清洗身体裸露部分。
6、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
8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。应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,不慎药液接触皮肤,应立即用大量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表面,如有刺激发生,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;不慎药液接触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至少15分钟,如有刺激发生,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
2、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到新鲜空气处,如呼吸困难,施行人工呼吸,并及时请医生诊治。
3、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,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,并根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,本品无特效解毒药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储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,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。运输时应防雨、防潮,搬运时轻拿轻放。
2、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
3、本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和化肥等同储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