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稻飞虱在低龄若虫至盛发期喷雾,亩兑水50千克。 2、喷雾时务必将药液喷到稻丛中、下部,以保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作用机理为,水稻飞虱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,停止取食,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,并最终饥饿致死,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。可用于水稻飞虱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低毒,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是相对较安全的。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如石硫合剂、波尔多液混合。
吞噬或吸入本品有毒,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穿戴防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衣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的水和肥皂冲洗。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4、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