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有效成分含量较高,黏附性较强,请采用二次稀释法兑适量水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在作物上,在小菜蛾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虫螨腈和丁醚脲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、内吸和熏蒸作用。 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 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4.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标签产品说明,可在当地植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《农药操作规程》施药。 5.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和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。 6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7.使用时注意防护,药后洗净裸露皮肤。 8.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9.用过的容器请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用作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皮肤接触,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接触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若误服,立即停止服用,用大量清水漱口后,立即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,不能引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