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花播种前拌种使用。
2.拌种应均匀,阴干后播种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性种子处理杀虫剂,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。用于种子处理,可防治棉花苗期的棉蚜刺吸式口器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
2. 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3. 本品对蜜蜂毒性高。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施药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有刺激性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