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;视虫害发生情况,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,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,无内吸作用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(1)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;(2)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;(3)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;(4)对蜜蜂、鱼类、蚤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、鸟类、天敌赤眼蜂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避开开花植物花期使用,蚕室、鸟类保护区和桑园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应避免污染各类水体。天敌赤眼蜂放飞区域禁用;(5)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;(6)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
急救措施:1、不慎接触皮肤: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2、误入眼睛: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果仍有不适应送医就诊;3、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,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家畜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注意防雨防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