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外观为淡黄色结晶粉末。本品为选择性芽前、芽后除草剂,水旱田使用。土壤处理,通过杂草幼芽或幼苗与药剂接触、吸收而引起作用;苗后施药,杂草通过地上部分吸收,药剂进入植物体后积累在生长旺盛部位,抑制生长,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。在光照条件下才能发挥杀草作用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.废弃包装处理方法,量小时,用控制焚烧法或用掩埋法处置。在规定场所用安全掩埋法处置废弃物,不能随意丢弃,不能做他用。
2.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、戴防毒面具和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,不可以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;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。
3.小量泄漏: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4.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、废液和废弃物质,不能污染水源,鱼塘。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.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7.鱼、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对眼有刺激作用。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2.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吸∶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如症状持续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
3.若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,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,止吐后服用活性炭。
4.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
2.需用塑料容器盛装和贮存。保持容器密封。
3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,加锁贮存,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。
4.运输中出现渗漏、散落,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,妥善处理,防止对水、土、物的污染。雨雪等恶劣天气应使用相应保护措施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